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落地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纳入监管,对当前网络消费热点问题如售卖假货、售卖三无产品、无照经营及刷单等行业乱象进行规范。为净化电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石。
环球网财经梳理,《电商法》主要影响为:
一,代购也需登记和纳税。包括“代购”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且依法纳税。《电商法》明确规定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属于电子商务经营,将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此举有利于更好解决网络消费纠纷。
二、删差评刷好评面临罚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具体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捆绑搭售必须明示。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反者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大数据杀熟”被禁止。电商网站根据大数据实行“个性化推荐”时,不能仅展示推荐的商品,也要将其他商品选项共同推荐给消费者,让买家平等选择。
五、押金退还不及时也不行。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然而,环球网财经记者发现,为了躲避监管,代购各显神通,朋友圈画风突变,广告语变成英文或者日文,商品图片变成手绘图,甚至连商品名称都被改变,例如,“蘑菇和灵芝炖的汤”(菌菇水)、“粉色的水”(粉水)“、隔壁村倩倩的弟弟,有油”(黄油)。像这样企图逃避监管的手法层出不穷。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于波表示,《电商法》的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有些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并且由于电子商务领域的迅速发展,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也需要不断出台相关规定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