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主要内容: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马士基海运提单
▲空运提单主要内容:
1.航空公司数字代号(AirlineCodeNumber)。 填写航空公司的代号,如中国民航代号为999,新加坡航空公司代号为618等。 2.始发站机场(AirportofDeparture)。 填写始发站机场的IATA三字代码,这一栏应该和11栏相一致。 3.货运单号码(TheAirWaybillNumber)。 货运单号码应清晰地印在货运单的左右上角以及右下角。航空公司运单号统一8位数字;代理分单号,按代理自己的编码方式。 4.托运人栏(Shipper)。 a、托运人姓名、住址(Shipper’sNameandAddress)。 这里的托运人可以是货主本人,也可以货代;如果是托运的危险品,托运人必须填写货主。 b、托运人账号(Shipper’sAccount)。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填写,以便在收货人拒付运费时,货代或托运人向货主索偿。 5.收货人栏(Consignee)。 a、收货人姓名、住址(Consignee’sNameandAddress) 应填写收货人姓名、地址、所在国家及联络方法;空运运必须记名抬头,因此他具有不可转让的性质;这里的收货人可以是具体的收货人,也可以是货代。 b、收货人账号(Consignee’saccount)。 和托运人账号一样,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才要填写。 6.运输路线(Routing)。 a、始发站机场和指定路线( AirportofDepartureandRequestedRouting)。 b、运输路线和目的地站(RoutingandDestination)。 •去往(To):填写具体的目的机场的代码,如果不知道机场名称,可用其城市号代替。 •承运人(By):填写具体承运人的名称即可。 c、目的地机场(AirportofDestination)。 这里填写的就是最终目的港的全称。 7.航班/日期(RequestedFlight/Date)。 8.货物运价细目(ConsignmentRatingDetails)。 一票货物中若含有2种及其以上的不同货物,则应该分开填写。如果有危险品的,则应该将其填写在第一列。 其中这栏中涉及到件数/运价组合点(No.ofPiecesRCP)主要是填写货物最外层包装的件数,例如,是15托的就填写15即可。 9.托运人证明栏( SignatureofShipperorhisAgent)。 填写相应的托运人或货代的名字,并盖章签字。 10.运单日期(ExecutedonDate)。 这里的日期为签发日期,只有在签单后,正本的空运运单才能生效。这里的日期必须不能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货日期。 11.签发运单地点(ExecutedatPlace)。 12.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SignatureofIssuingCarrierorItsAgent)。 和第9条类似,相应的人员签字。如果是代理,则需要备注ASAGENT;如果是承运人,则备注ASCARRIER。